
原标题:遭拘押近15年张志超获无罪 律师:望有校园可以接收他
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入狱近15年的被告人张志超被宣告无罪,当庭开释。
红星新闻此前报导,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忽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校园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办,确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缄默沉静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晤中忽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恳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述。代理律师们查询发现,侦办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确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判定,该案还存在要害依据缺失、作案时间地址存疑、有利依据被藏匿、口供对立等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色彩与实践色彩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端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述的漫漫之路。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议再审后,通过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该案再审将进行宣判。
13日上午9时35分许,张志超在母亲和律师的陪同下,走出淄博中院,重获自在。
▲ 判决书
张志超代理律师李逊表明,张志超案可以在山东省平反,可以说冤案平反的法治进程又进了一步。
一起,该案也让李逊考虑,一个未成年人,假如被列为一个侦办目标,面对刑事指控的情况下,该怎样样维护自己?怎样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维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则?
“我期望张志超的案子能走入中学生的法令教育讲堂。”李逊表明,刑事诉讼法和其司法解释,以及未成年人维护法中规则,都已翔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但怎样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则执行到实践侦办、申述、审判环节中去?还需各方面进一步尽力。
▲ 张母马玉萍和代理律师李逊步入法院
李逊以为,社会上在呼吁下降刑事责任年纪的一起,有关部门必定要把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权益维护这一项机制建立起来。
“我以为法令是公平的,可是法令设置的一切监督机制,不能被人为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篡改。”李逊说。
一起他指出,当年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法令赋予他追责的权力,但这一点要张志超将来自己向相关机关反映,由相关机关进行查询。
“程序正义才或许正真的确保实体正义。我期望相关司法组织作业人员能将来在程序正义这方面去多做作业,多做尽力,才或许正真的确保实体正义的完成。”李逊这样以为。
▲ 张母马玉萍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李逊表明,这也是十分困惑律师团队的一个问题。他说:“张志超在高一的时分被拘押,现在拘押了十多年,这是人生最好的一段韶光,怎样用金钱去衡量?”
李逊呼吁,期望有一所大学或学习组织可以接收张志超,让他从头回到校园学习,“这一点是多少金钱都补偿不了的。”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张炎良 拍摄 王红强 发自山东淄博
修改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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