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点集体(赋闲、贫穷、结业年度内高校结业生)创业工作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工作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则:“一、建档立卡贫穷人口、持《工作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结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工作赋闲挂号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挂号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规范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照本地区实在的状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限额规范。
交税人年度应交交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践交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详细包含:1.归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穷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公共工作服务机构挂号赋闲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工作家庭、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家庭劳作年纪内的挂号赋闲人员;4.结业年度内高校结业生。高校结业生是指施行高级学历教育的一般高级学校、成人高级学校应届结业的学生;结业年度是指结业地点天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穷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公共工作服务机构挂号赋闲半年以上且持《工作创业证》或《工作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交税收方针”)的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作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定劳作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照本地区实在的状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定额规范。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的计税根据是享用本项税收优惠方针前的增值税应交税额。
按上述规范核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运用。
本告诉所称企业是指归于增值税交税人或企业所得税交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三、国务院扶贫办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贫穷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实建档立卡贫穷人口身份信息。
四、企业招用工作人员既能够适用本告诉规则的税收优惠方针,又能够适用其他扶持工作专项税收优惠方针的,企业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适用最优惠的方针,但不得重复享用。
五、本告诉规则的税收方针履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交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用本告诉规则税收优惠方针未满3年的,可持续享用至3年期满中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关于持续施行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工作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中止履行。
本告诉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用要点集体创业工作税收优惠方针满3年的,不得再享用本告诉规则的税收优惠方针;以前年度享用要点集体创业工作税收优惠方针未满3年且契合本告诉规则条件的,可按本告诉规则享用优惠至3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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