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
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